报考指南
一、经教育部审定核准举办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的广播电视大学、职工高等学校、职业技术学院、农民高等学校、管理干部学院、教育学院、独立设置的函授学院和普通高校所属的成(继)教院(以下统称成人高校)实行全国统一招生。
二、招生类型分专科起点升本科(以下简称专升本)、高中起点升本科(以下简称高起本)和高中起点升专科(以下简称高起专)三种。
三、在校学习形式分脱产、业余(包括半脱产、夜大学,下同)和函授三种,其中脱产最短学习年限为:专升本两年,高起本四年,高起专两年;业余和函授最短学习年限为:专升本两年半,高起本五年,高起专两年半。
四、各成人高校应在教育部已批准备案的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高职高专专业目录范围内设置招生专业,其中高职高专专业目录不得用于设置本科招生专业。
五、各成人高校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招生规定制订本学校招生章程,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招生章程必须如实反映本校的实际情况,内容包括招生范围、学习形式、学制和年限、办学地点、录取原则、收费标准以及加试科目的时间、地点等。各成人高校应对招生章程的内容承担相应的责任。
六、全成人高校生源计划编制工作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各成人高校编制在各地招生专业目录(包括专业、层次、学习形式、学制、招生范围、外语语种、函授站、授课地点、收费标准等内容);第二阶段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招考机构和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厅(局)根据教育部确定的招生规模,组织所属成人高校编制各专业在各地招生计划数,招生计划数不超过本校在生源地报名人数的85%。
七、成人高校生源计划实行网上编制和管理,生源计划的编制、上报、分送、调整等工作统一使用教育部“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分省(区、市)计划网上管理系统” (以下简称“系统”)在网上进行。所有成人高校均必须使用“系统”在网上全口径编制分省计划(包括省属高校在本省的分专业计划);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招考机构和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厅(局)在网上管理所属成人高校的招生计划编制工作,包括管理本部门及所属成人高校的帐户和密码,通过“系统”网上审核、调整、打印所属成人高校的招生分省计划。部属各高等学校根据教育部确定的本校年度招生规模编制招生分省计划。
八、各成人高校在分省计划编制过程中要立足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着眼优化教育结构和提高教育质量,充分体现成人高等教育为在职从业人员服务、以业余学习为主的特点,尽可能减小全日制脱产学习的在校生规模。各成人高校不得举办或变相举办校外脱产班,不得将经过主管部门核定的函授招生计划变更为脱产招生计划。
九、外省在我省进行函授教育的成人高校,要报省教育厅高教处办理登记手续,并报教育部备案。每专业在我省内的招生人数一般不得少于30人,并需注明具体的授课地点。
十、医学门类中的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藏医学、蒙医学、维吾尔医学、针灸推拿学、预防医学、麻醉学、医学影像学和医学检验等专业不得安排函授招生计划;艺术类、外语类专业安排函授招生计划须经教育部审核备案。
十一、成人高校招生计划编制时间和编制方式。7月份,招生高校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目录;8月下旬,省教育考试院在“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公布高校招生目录;8月下旬至9月中旬,组织考生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9月份报名数据上报教育部后,教育部参照报名情况制定我省招生规模;10月中旬前,省教育厅根据教育部制定的招生规模指导省属招生院校制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省教育考试院于考试结束后(11月20日至21日)组织考生填报“正式志愿”。
十二、各院校分专业招生计划数,录取时在不突破总计划的情况下各专业之间可视上线生源情况通过“计划编制和调整系统”自行调整,但办学形式为“函授”、“业余”的招生计划,不可调整为办学形式为“脱产”的招生计划。
十三、各成人高校要统一归口管理本校招生工作,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一律不得委托各院(系)、函授站(点)、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坚决杜绝虚假宣传、体制外招生、异地举办脱产班、组织考生异地报考等违规行为。从2007年起,教育部对成人高校招生全面实行了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制度,凡游离于国家招生体制外、未经省级成人高校招生办公室办理录取手续而擅自招收的学生,将一律不予进行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新生学籍电子注册。
一、报名条件及招生对象
㈠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在职、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3.身体健康,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
4.报考高中起点升本科或高中起点升专科的考生应具有高中文化程度。报考专科起点升本科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本科肄业证书或以上证书的人员。
5.报考成人高校医学门类专业的考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⑴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中医学等临床类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相应类别的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证书或取得国家认可的普通中专相应专业学历;或者县级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并具有中专学历或中专水平证书。
⑵报考护理学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执业护士证书。
⑶报考医学门类其他专业的人员应当是从事卫生、医药行业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⑷考生报考的专业原则上应与所从事的专业对口。
㈡在中国定居并符合上述报名条件的外国侨民,持所在省(区、市)公安机关填发的护照和《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外侨居留证》),可在设区市(直管县〈市〉)(以下简称“设区市”)招考办(教育考试院)(以下简称“招考办”)报名。
二、报名时间和办法
今年我省仍继续实行网上报名和分省计划编制办法改革。报名方法为:考生先在网上远程报名,填报基本信息和“意向志愿”;然后本人到县(区)招考办进行现场确认;考试结束、公布考生成绩后,考生再登录成人高校招生志愿填报系统,填报“正式志愿”。
考生如果只进行了网上报名,而未在规定时间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护照(不含临时身份证)亲自到报名确认点进行信息确认和拍照的,则报名无效,不能参加考试。
报考时,考生必须准确向招生考试机构提供报考所需的本人真实信息和材料,如姓名、出生年月、身份证号、工作单位、毕业证书、享受照顾政策的证书及复印件等。如有虚假,所造成的入学后不能进行电子注册或毕业时不能取得毕业证等一切后果由考生自己负责。
(一)报名时间
网上预报名时间:2月31日至9月6日;报名点确认时间:9月7日至16日;填报“正式志愿”时间:11月20日至21日。
(二)报名办法
第一阶段:网上报名。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进入成人高校招生考试网上报名主页了解成人高校招生相关规定后,如实填写基本信息和认真选报“意向志愿”,核对无误后提交。记住系统提供的网上报名序号和自己输入的密码。
注意:考生的报名序号和密码是考生信息确认和确定“正式志愿”的唯一依据,考生务必妥善保管。如考生密码转交他人保管或自行泄露给他人,出现差错一律由考生自行负责。
第二阶段:现场报名确认。考生必须按规定时间到自己选择的报名点进行信息确认和拍照。
1.考生所需携带的报名材料如下:①考生网上报名序号;②考生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护照(不含临时身份证);③报考专科起点升本科的考生,须持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大学专科毕业证书(或以上证书、本科肄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④符合免试和录取时加分投档条件的考生需交验原始证件及复印件,申请免试入学的优秀运动员还需交验本人申请书和省体育行政部门出具的《优秀运动员免试进入成人高等学校学习推荐表》;申请免试入学就读专科起点升本科层次的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以及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的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还需交验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士兵退役证或相关项目考核合格证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申请加分投档的运动健将和武术项目武英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还需出具省级体育行政部门的运动成绩证明。我省中小学在职教师须出具所在学校、县(区)教育局的证明和教师资格证及复印件。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需交验省级民政部门颁发的《自谋职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外省籍在我省工作考生还必须另持居民暂住证(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
2.确认步骤:①向报名确认点提供自己的报名序号和二代居民身份证及其他证明材料,报名确认点查看考生信息进行报名资格审查,通过二代居民身份证读卡器对考生身份证中的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身份证号进行采集,并与考生网上填报的基本信息进行比对,如有误差即时进行修改,并且以二代居民身份证上的信息为准。报名结束后不再对考生的基本信息进行修改;②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考生缴纳报名考试费;③详细阅读《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在指定位置签字认可;④到指定地方拍照;⑤根据报名确认点打印出的《报考信息核对表》核对自己的报名信息,核对无误后在指定位置签字认可,报名确认点盖章确认后,考生妥善保管好《报考信息核对表》(考生调剂录取和录取后新生报到的凭证之一)。
第三阶段:“正式志愿”的填报。考试结束、公布考生成绩后(11月20日至21日),考生再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进入成人高校招生志愿填报系统,填报“正式志愿”。“正式志愿”与“意向志愿”的学习层次、科类必须相同,所报院校或专业可以不同。未在指定时间填报“正式志愿”的考生,默认其“意向志愿”为“正式志愿”。
报考专科起点升本科及符合免试或录取时加分投档条件及外省户籍的考生均须在报名时交验原始证件和复印件,原件由县(区)招考办审核,并由负责人在复印件正面签字,设区市招考办负责复查,报名结束后一律不受理。
考生原则上到户口所在地报名点确认。对有组织的考生异地报考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考生的考试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组织者的责任。
全国成人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时间表
(一)高中起点升本科、专科考试时间表
日期 时间 | 科类 | 10月28日 | 10月29日 |
9:00-11:00 | 文科 | 语文 | 外语 |
理科 | |||
14:30-16:30 | 文科 | 数学(文) | 史地(高起本必考) |
理科 | 数学(理) | 理化(高起本必考) |
(二)专科起点升本科考试时间表
日期 时间 | 10月28日 | 10月29日 | |
9:00-11:30 | 政治 | 大学语文 艺术概论 高等数学(一) 高等数学(二) 民法 教育理论 生态学基础 医学综合 | 考生根据报考的专业考一门 |
14:30-17:00 | 英语 |
以上各科试卷满分成绩均为150分。
1、“全国劳动模范”、“全国先进工作者”称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网上报名后,经本人申请并出具相关证书或证明,省教育考试院审核,招生学校同意,可免试入学。
2、奥运会、世界杯赛和世界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八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亚运会、亚洲杯赛和亚洲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全运会、全国锦标赛和全国冠军赛的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冠军获得者。上述运动员网上报名后,经本人申请并出具省级体育行政部门审核的《优秀运动员申请免试进入成人高等学校学习推荐表》(国家体育总局监制),省教育考试院审核,招生学校同意,可免试入学。
3、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以及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的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网上报名后,经本人申请并出具身份证、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士兵退役证或相关项目考核合格证等相关证明,省教育考试院审核,招生学校同意,可免试入学就读考生所在设区市的成人高校专科起点升本科层次专业。
4、运动健将和武术项目武英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须经省级体育行政部门审核并出具运动成绩证明),可以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50分投档(一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为30分),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5、为努力提升我省中小学在职教师学历水平,实现“十一五”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我省中小学在职教师(须出具所在学校、县<区>教育局的证明和教师资格证),可以在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3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6、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以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⑴获得设区市以上(含设区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及省直厅、局系统,省大型企业授予的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及科技进步(成果)奖获得者。
⑵获得省级工、青、妇等组织授予“五一劳动奖章”、“新长征突击手”、“三八红旗手”称号者。
⑶解放军、武警部队、公安干警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者。
⑷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
⑸烈士子女、烈士配偶。
⑹省政府明确划定的8个民族乡和72个民族村的少数民族考生;国防科技工业三线企业单位(地处设区市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除外)获得企业表彰的先进生产(工作)者。
⑺老区贫困乡考生(户口、工资关系均在贫困乡所属单位)。
⑻年满25周岁以上(1990年12月31日前出生)。
7、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凭省级民政部门颁发的《自谋职业证》)可以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